关于开展2022年团(总)支部
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
通知如下
一、目标
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,指导推动团支部(含团总支部,下同)加强建设、规范运行,不断提升组织力,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。
二、时间
2022年12月12日—12月15日
三、对象
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。包括学院2020、2021级所有团支部,不包括2022级团支部。
四、标准
各团支部对照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2022年版,见附件1),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。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,各项指标分别赋分。对应星级参考如下:
——五星级团支部(优秀,90分及以上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,组织力强,示范带动作用好。
——四星级团支部(良好,80—8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,组织力有较大提升。
——三星级团支部(一般,70—7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,组织力有所提升。
——后进团支部(较差,60—69分),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,组织力较弱,发挥作用较差。
——软弱涣散团支部(60分以下,或存在“一票否决”指标所列情况的)。
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,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。
五、步骤
(一)团支部对标自评
12月13日前,各团支部对照自评表参考标准,采取“五评、双签字”(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管理、评组织生活、评制度落实、评作用发挥,团支部书记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)的方式,确定自评结果,并登录本支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进入智慧团建页面,选择并提交“自评定级”结果。
(二)团支部提交纸质材料
各团支部需根据《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2)作为自评分、自定级的支撑材料,如实反映本团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情况。请各团支部团支书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于12月14日之前将纸质版《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参考标准(2022年版)》(附件1、2)提交系(部)团学负责老师处。
(三)系(部)团总支审核
系(部)团总支负责老师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,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,在12月15日完成审核认定。采取“三必核、两必听”方式(核对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、核验必要工作资料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)系学生副书记、团总支负责老师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,填写《XX系(部)团总支“对标定级”汇总表》,完成审核认定。
六、要求
(一)公开负责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、如实填写,认真完成“对标定级”工作。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负责人,要主动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、接受指导,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的过程及结果。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,线上依托“智慧团建”同步记录,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。(二)激励约束。“对标自评”开展情况将作为团支部年度评议内容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,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(如地方各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);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。无故未部署开展“对标自评”工作的团支部,不得参评团内荣誉;不予定级团支部,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。(三)“对标定级”只有2020、2021级团支部参与,2020级团支部需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证明,2021级团支部电子版、纸质版材料均要提交;(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请见附件1、2)(四)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所有材料由各系团总支统一搜集,并填写《xx系团总支“对标定级”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按年级进行文件分类,在12月15日18:00前以“xx系团总支‘对标定级’材料汇总”命名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团委指定邮箱。
联系我们
联系人:韩杨
邮箱:837315038@qq.com
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
- 上一篇:共青团十八届七中全会举行
- 下一篇:反恐防暴小知识,快快学起来!